法律分析:
(1)建筑公司破产进入程序后,法院指定的管理人会接管公司财产事务并清查评估项目,这是为后续处置奠定基础,确保对项目情况有清晰了解。
(2)对于基本完工且质量合格的项目,与发包方协商完成收尾交付获取价款,将其纳入破产财产偿债,这是合理利用项目价值偿债的方式。
(3)未完工项目,管理人需权衡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若对破产财产有利可经法院许可施工;若不利则可解除合同,但可能面临发包方追究违约责任,赔偿按普通债权参与分配。
(4)项目资产通过拍卖、变卖变现偿债,按法定顺序清偿不同类型债权,保障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提醒:建筑公司相关人员及债权人需关注项目处置进展,若对处置有疑问或自身权益受影响,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