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环境损坏赔偿诉讼适用三年诉讼时效,自被侵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侵权人之日起算,最长不超二十年,被侵权人需及时收集证据在时效内主张权利。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环境损坏赔偿诉讼的三年诉讼时效起算点是被侵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以及明确侵权人。这里的“知道或应当知道”意味着被侵权人察觉到权益受损且能确定侵权人。但自权利实际受到损害之日起若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不过有特殊情况时,法院可依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在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被侵权人应增强法律意识,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在诉讼时效内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获得法院支持。若大家在环境损害赔偿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