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当地区片综合地价和补偿标准。通过政府公告、政务网站等渠道,获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
(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认为征收补偿不公平、不合理,原有生活水平降低或长远生计无保障,可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
(三)选择合适的住宅补偿方式。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征收,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在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中做出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