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订婚后要解除婚约,女方应先明确是否存在需退还彩礼的情况,若符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等法定情形,应积极与对方协商退还事宜。
(二)女方要对彩礼的使用情况进行梳理,若彩礼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等合理支出,收集相关证据,在协商或诉讼时争取这部分不返还。
(三)若双方就彩礼退还协商不成,给付方起诉的,女方要积极应诉,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