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允许使用颜色组合作为商标的组成部分,如果已经注册为黑色而使用白色的商标,商标所有人这样使用可能不利于进行品牌保护,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为使用未注册商标,法律一般不禁止使用未注册商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除外);但在某些情形下商标所有人和该商标所有人之外的人这样使用该商标也有可能涉嫌侵权。 《商标法》: 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