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肇事逃逸方在事故中有过错且逃逸,受害方仍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逃逸方不能因逃逸逃避赔偿。
(二)若对方在事故中也有责任,逃逸方自身损害可依据对方责任比例要求赔偿。
(三)逃逸方逃逸行为可能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一般会加重其责任,赔偿最终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和法律规定的责任比例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