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签订合同等协议时,当事人可明确约定诉讼费用的承担主体,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约定有效。
(二)如果没有约定诉讼费承担,法院会根据案件裁判结果确定费用负担,一般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具体决定各方分担数额。
(三)若有关于诉讼费承担的有效约定,法院会尊重该约定并按约定确定承担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当事人约定诉讼费承担且不违法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