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合同未生效状态下,当事人虽不用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却要重视先合同义务,像保守相关秘密、及时通知情况等。若违反这些义务,就可能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所以在合同未生效阶段应严格履行先合同义务。
(二)附有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当事人要遵守诚信原则,不能恶意阻碍或促成条件成就。若有此类不当行为,法律会按视为条件已成就或不成就来处理。
(三)当合同确定不生效时,已履行部分义务的一方可依据不当得利向对方要求返还。如果存在损失,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无过错方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