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七条 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按照上述规定,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要根据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