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财产范围,明晰同居期间共同所得财产和个人财产。共同所得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受赠形成的财产,个人财产是一方在同居前取得或专属于一方的财产。
(二)进行协商分割,双方自行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考虑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
(三)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结合财产实际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确定份额。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难以证明归属的推定为共同共有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