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时,可随父亲生活。母亲应注意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和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若发现母亲存在法定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争取抚养权。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子女,双方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时,经济条件好、能提供稳定生活和教育资源的一方,孩子一直跟随生活的一方,抚养意愿和能力强的一方更有优势争取抚养权。同时,任何一方都不应有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行为。
(三)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双方都要积极准备能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