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普通诈骗案件,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一般不超14天。公安机关若认为需逮捕,要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检察院7日内决定是否逮捕。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家属可关注时间节点,若超14天嫌疑人未被释放或变更措施,可咨询律师了解情况。
(二)若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天。家属在此期间要做好心理准备,可与律师保持沟通,让律师适时介入了解案件进展。
(三)若在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觉得证据不足或不符合逮捕条件,会释放被拘留人或变更强制措施。家属应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了解是否有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