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可准备好相关协议,向法院提供,利于法官按协议判决准予离婚。
(二)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要积极收集法定离婚情形的证据,例如重婚的相关证人证言、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和医院诊断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相关处罚记录等。
(三)仅闪婚闪离无其他证据时,若首次起诉未被准予离婚,可等待符合条件后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