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法院受理阶段时间。在提交申请执行书后,留意法院是否在五日内受理,若未受理可跟进情况;若对裁定不服,要在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二)关注执行阶段时间。一般情况下,督促法院在六个月内执行完结;若法院需延长执行期限,要求其按规定报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若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及时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三)考虑实际差异。认识到案件复杂程度、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等会影响执行时间,做好心理准备并配合法院调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