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挪用200万公款,因属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情形,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议犯罪人主动向公司坦白,积极退还挪用的公款,争取公司的谅解。
(二)若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200万公款,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属数额较大标准;若数额巨大不退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犯罪人应尽快退还挪用款项,主动向有关部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三)无论哪种情况,司法实践中量刑会考虑挪用用途、时间、是否退还等情节,案发后主动退还都可从轻处罚,所以要及时退还公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