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材料准备要齐全,包含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起诉状要清晰写出诉讼请求,像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还要说明事实和理由。
(二)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三)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无效则进入审理阶段,双方需举证质证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四)若有证据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离婚情形,法院很可能判决离婚,无过错方还能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