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家庭主妇作为孩子法定抚养义务人需担负抚养费,离婚时法院会综合考量确定数额,无经济能力可协商延期或折抵,有能力应就业履行义务,拒绝支付对方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抚养子女是父母法定义务,不会因一方为家庭主妇而免除。在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分担时,即便家庭主妇无工作收入,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确定其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若暂时无经济能力,可与对方协商延期支付或用财物折抵;有劳动能力的,就应积极就业获取收入来履行抚养义务。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还拒绝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其支付。若您在子女抚养费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遇到法律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