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财务挪用公款150万进行非法活动,要做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心理准备,可收集自身存在的自首、立功等情节证据,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若挪用此笔款项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由于未达数额巨大标准,通常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此时尽快退还挪用款项,可能在量刑上获得有利结果。
(三)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情节轻微,可积极争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