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二审判决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有异议,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要注意收集能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按法院要求准备好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二)发现新的财产未在离婚诉讼中处理,另行起诉要求分割时,需提供新财产存在的相关证明。
(三)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起诉请求撤销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要及时保留好受欺诈、胁迫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可以申请再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