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起诉:想快速离婚且一方不愿离时,准备好起诉状、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二)争取调解离婚:法院受理后会组织调解,在调解中尝试说服对方,达成离婚协议,由法院制作离婚调解书,能较快结束程序。
(三)关注法定判离情形:若对方坚决不同意,首次起诉法院判离可能性低,但有证据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的除外。
(四)二次起诉:首次未判离,可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二次起诉判离概率通常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