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对方索赔合理性:查看己方在事故中的责任划分,若己方有责且保险赔偿后有不足,需承担剩余赔偿。
(二)核实索赔项目和金额:与对方积极协商,确认赔偿项目在法定范围,金额有证据支持。
(三)应对无理索赔:要求对方提供证据,拒绝不合理部分。
(四)协商不成的处理:若对方起诉,积极应诉,准备保险理赔凭证等证据证明已履行部分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