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重新争取已判给女方的孩子抚养权,若双方能友好协商,可签订变更协议来实现变更。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法院会支持变更:
1.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女方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没能力继续抚养孩子。
2.女方不尽抚养义务,甚至虐待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
3.孩子已满八周岁,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变更抚养权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