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带孩子提出离婚,不一定能获得补偿,但在几种特定情形下可以获得。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时,女方离婚有权向对方请求补偿,对方应给予补偿,补偿办法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另外,离婚时女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对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办法同样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为保障权益,女方遇到上述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
1.收集自己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证据,如家务劳动记录、照顾老人孩子的相关票据等。
2.若男方有重大过错,及时固定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3.与对方协商补偿或帮助事宜时,注意保留协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