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方将房屋赠与女儿,若房屋为赠与人个人财产,赠与有效;若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单独赠与未获另一方同意,赠与部分无效,另一方追认则有效,未追认仅赠与人份额有效。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权。若房屋是赠与人个人财产,其可自由决定赠与,赠与行为合法有效。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处理权,重大财产处分需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房屋赠与女儿,未取得另一方同意,该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赠与部分无效。不过,若另一方事后追认,意味着认可该赠与,赠与便有效;若未追认,仅赠与人自己的份额赠与有效,另一方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对应财产。如果在赠与房屋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