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用一方婚前财产买房,房产归属因购房情况而异。全额购房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属出资方个人财产;部分出资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房产归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财产性质判断依据其来源和取得方式。仅用婚前财产全额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这只是婚前财产从货币形式转化为房产形式,本质仍是个人财产。若用婚前财产付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但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付出的成果,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登记在双方名下,可看作出资方对对方的产权赠与,所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遇到类似房产归属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