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沟通,明确告知其责任义务,促使对方积极处理。
(二)若沟通无效,保留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场照片、维修发票、医疗单据等相关证据。
(三)涉及交通事故赔偿时,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由保险公司先赔付,再向对方追偿。
(四)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让其居中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五)若前面方法都不管用,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担责,若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