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财产证据,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防止对方隐藏或转移财产,比如银行流水、房产证书等都要收集好。若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分割财产时对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二)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收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
(三)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证明自身抚养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涵盖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方面。
(四)在家庭中付出较多义务,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可请求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