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签订合同后承诺效力生效时间因作出方式不同而有别,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相对人知道内容时生效;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非对话且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承诺,指定特定系统的进入该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进入其系统时生效,有约定的按约定。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承诺生效意味着合同订立进程的重要推进。对话方式承诺即时交流,相对人知晓内容时承诺生效,保障了沟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非对话方式承诺以到达为生效节点,能明确权利义务的起始时间。数据电文形式的承诺,区分指定与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情况,既考虑了技术应用的实际,又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在合同签订中对承诺效力生效时间有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