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方先动手将您从座椅上拉倒,您还手了,这需要分析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关键判断因素:
1. 对方先动手将您从座椅拉倒——属于先行侵害行为;
2. 您的还手行为——如果是为制止对方继续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3. 如果对方已停止侵害后您继续反击,或反击强度远超必要,可能被认定为互殴。
建议: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根据监控、证人证言等证据综合认定责任。在车内被拉倒是对方的主动侵害,您有一定防卫性质,不应认定为全责。
——王延辉律师 |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