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遵循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归个人不参与分割。所以双方在离婚时应先友好协商财产分割问题,若无法协商一致,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若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可请求损害赔偿。男方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