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追诉时效问题,若存在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情况,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可以查找是否有相关机关曾针对遗弃行为进行过处理的记录,以此来突破追诉时效限制。
(二)对于证据问题,可以尽力收集能够证明遗弃行为的间接证据,如出生证明、户籍资料、相关知情人的证言、医院记录等。还可以尝试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当年的知情人,增加证据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