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原告离婚开庭未到场,按撤诉处理,此时不会进行财产判决,若想继续处理离婚及财产问题,需重新提起诉讼。
(二)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法院会依据法律和证据分割财产,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有夫妻共同财产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无协议且证据清晰的依法分割。
(三)若被告未到场致财产状况难查明,有争议部分可能无法及时分割,待事实查清后另案处理。法院会保护未到场一方合法权益,不会损害其应得财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