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协议离婚约定赠与财产未完成赠与,动产在交付前、不动产在过户登记前,赠与人一般可撤销赠与,但为解除婚姻关系等附条件且具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能随意撤销,不履行时受赠人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普通的赠与,动产以交付为生效要件,不动产以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在动产交付前、不动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然而,当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是为解除婚姻关系等达成的附条件赠与,且具有道德义务性质时,这种赠与的性质发生了变化,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若赠与人不履行,受赠人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法院会审查离婚协议性质和目的,若认定有道德义务属性,会支持受赠人诉求。如果您在离婚财产赠与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