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侵占个人财产30万后退还,当事人可积极向法院表明及时退还财产的态度,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以此显示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争取从轻处罚。
(二)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退还财产的转账记录、对方的收款证明等,证明自己确实已将侵占财产退还。
(三)若符合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可通过律师等向法院提出免予刑事处罚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