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女方支付的装修费用处理分情况,婚前一方个人房产,女方装修,取得房屋方补偿装修折旧残值;婚后共同房产,一般不单独核算装修费,整体分割房屋并按照顾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财产处理有明确原则。当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时,女方出资装修使房屋形成添附,装修部分虽附于房屋但仍可视为女方个人财产投入,离婚时按装修折旧后的残值,由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给予女方补偿,这体现对女方财产权益的保护。而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属共同财产,女方支付的装修费用通常是用共同财产进行,离婚时不单独核算装修费,而是对房屋整体分割,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以保障各方合理权益。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