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订婚同居两年后分手,收受的礼金通常视为彩礼,一般不会全额退还,会酌定退还一定比例。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给付方可起诉。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予以支持。在两人订婚同居两年后分手的情况中,法院决定礼金退还数额时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同居两年这一共同生活时长是重要考量点,同时彩礼用于共同生活消费的部分可能不予退还,此外哪方提出分手、有无过错等也会纳入考虑。因此通常不会要求全额退还礼金,而是根据具体情况酌定退还比例。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给付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如果遇到此类彩礼退还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