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院判决女儿抚养权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出发,不满两周岁原则归母亲;已满两周岁综合考量父母情况;已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抚养条件差距不大可能一人抚养一个,具体依实际情况定。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女儿不满两周岁,因其生理和心理特点,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更利于成长。女儿已满两周岁,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哪方抚养更适合,像经济状况好、生活环境优、陪伴时间多的一方更具优势,而有不良嗜好或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的一方,获得抚养权可能性小。女儿已满八周岁,其心智发展到一定程度,能表达自身意愿,所以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想法。实践中,若父母抚养条件差距不大,为保障孩子权益,可能会判一人抚养一个女儿。不过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具体判决要结合实际情况。若对抚养权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