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
承租方(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在自愿、 平等、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以下条 款,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意将坐落在 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愿 承租该房屋。
二、 租赁期限为 年, 自 日起至 日止, 该房屋月租金 为 。
三、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借,否 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终止合同并。 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 必须提前一个月 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可请乙方迁出。
四、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物业费、固定电话(宽带)费、数字电视费、停车费、 生活垃圾费、房产税、土地使用正常维修费等居住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五、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使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设施 设备,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坏,应负责赔偿并修复。
六、 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扩增设备时, 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费用由乙方 承担。
七、甲方出租的房屋只限办公使用,不得从事各种违法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 爆及有毒物品。
八、租赁期间乙方应遵纪守法,如因违法等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应全部赔偿。
九、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的房产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本合同填写文字与打印文字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后立即生效。 十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 双方友好协商, 如发生争议, 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