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能否取保候审要结合具体情况,若犯罪嫌疑人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怀孕、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且取保不会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羁押期已满但案件未办结,可申请取保候审。
(二)由于是多次犯,若司法机关觉得其人身危险性大,有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可能,可能不会批准取保。
(三)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说明符合取保条件的理由并提供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