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然后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二)当一方的个人财产被另一方侵占,要保留好能证明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如财产购买凭证、产权证书等,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三)夫妻间存在借贷关系,借出方要保存好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以便起诉借款方还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