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协商:当事人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就共有物分割方式、比例等自行商量并达成一致协议,高效又不伤和气。
(二)申请调解:若协商不成,可找中立机构或个人进行调解,由其提出解决方案促成和解。
(三)提起诉讼:协商和调解都无果时,可向法院提起共有物分割之诉,法院根据共有物性质、当事人贡献、使用情况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能实物分割的判实物分割,难以实物的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第一款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