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可变更抚养费的情形,当出现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子女因患病或上学实际需求超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需增加抚养费时,子女可要求增加;若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因犯罪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等,可要求减免。
(二)先尝试双方协商变更抚养费,这样能避免矛盾激化,节省时间和精力。
(三)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