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对方说明拖欠工资原因,提出尽快支付工资的要求,以此和平解决工资纠纷。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四)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