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期间,符合法定重大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索要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需在离婚诉讼时提出,特殊情况可离婚后另行起诉,双方都有过错则不能请求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在离婚期间,若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涵盖物质和精神两方面。赔偿请求一般要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若被告不同意离婚且不提起赔偿请求,或者一审未提、二审提出但调解不成的,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不过,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就无法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这体现了法律对于无过错方的保护和对过错行为的规制。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关于损害赔偿的疑问,或者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赔偿条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