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争取:若想争取抚养权,通常可优先获得,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除外。需注意自身是否符合不适宜抚养的情况,若对方以此为由争取,要准备好反驳证据。
(二)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争取:一是提供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自身抚养优势证据,表明能给予孩子良好生活条件;二是提供自身教育背景、品德等证明材料,体现可给予孩子好的教育和引导;三是提供孩子长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如学校证明、邻居证言,说明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
(三)八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争取:多与孩子沟通,让其表达想随自己生活的意愿。同时收集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不良嗜好、暴力行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