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两周岁以下子女,可尽量由母亲争取抚养权,这通常符合法律倾向。
(二)对于八周岁以上子女,要多与孩子沟通,尊重其意愿,让其表达想跟随生活的一方。
(三)针对两到八周岁子女,父母双方应尽量展示自身良好的经济条件、稳定的生活环境、较强的抚养能力以及与子女深厚的感情,来争取抚养权。
(四)若一方抚养条件明显优于另一方,可积极争取三个孩子抚养权。
(五)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子女实际需要、自身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