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无过错且无特殊情形,女方可按男女平等原则,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女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离婚时可向对方请求补偿。
(三)男方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财产分割会适当照顾女方。
(四)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财产。
(五)双方先协商分割财产,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