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已满八周岁且愿意随男方生活,男方可收集孩子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如孩子的书面表达、相关录音等,以此为依据主张变更抚养权。
(二)若女方出现无力继续抚养孩子、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孩子等情况,男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女方的经济状况证明、孩子受伤证据、邻居证言等,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