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后共同生活五年离婚,正常情况下彩礼无需返还,因为彩礼附结婚条件,双方已结婚且共同生活多年,条件达成。
(二)若婚前给付彩礼使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双方离婚,给付人可请求返还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三)不存在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情况,彩礼一般归收受方;存在该情况,给付方可起诉要求返还部分彩礼,法院结合具体情况判决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