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处于离婚官司阶段,给付方认为符合彩礼退还情形,要及时收集能证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证据,向法院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
(二)若法院判决需退还彩礼,接受彩礼一方要严格按判决指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退还。可选择直接转账并保留凭证,或在法院主持下当面交付获取相关证明。
(三)若接受彩礼一方拒绝退还,给付方在判决生效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